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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外商无偿提供一条流水线设备,我司持续为其加工产品,只收取加工费。1、这些设备是否免关税不免增值税,但增值税可以用来抵扣,是吗?设备监管和抵扣方

提问:
老师,您好: 外商无偿提供一条流水线设备,我司持续为其加工产品,只收取加工费。1、这些设备是否免关税不免增值税,但增值税可以用来抵扣,是吗?设备监管和抵扣方式是否与减免税设备一样?2、原材料采用来料加工,手册有效期为一年,那么不作价设备,也需要办理一本手册,那这本设备的手册,有效期是几年呢?3、设备监管5年后,如果解除监管,设备可以留在境内吗?还是必须退运出境?
回答:
您好!1、经营单位进口的不作价设备,须在加工贸易合同(协议)中列明不作价设备的条款(即列明外商以免费方式提供,不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并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申请备案清单》。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不作价设备免关税,但是不免增值税,增值税可以抵扣,抵扣方式和监管方式和免税设备一样;2、不作价设备的手册一般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可以和海关申请;3、监管期限满后,企业可以留在境内使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来料加工项下的设备

http://www.cpa.js.cn/ask/28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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