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非常感谢您的回复,预收货款登记的事项我了解了不过想再补充一下我的提问,1.如果我们的合同约定预收货款是10万美金,超过了3万美金,如果一次性收汇的话就必须去外管局另外做增加额度的申请,那为了方便起见,是否可以分4次预收,这样每笔就在3万美金以下,单做网上登记就可以了2.如果我们的合同预定了一次性预收2万,但是后来合同的预收货款项需要追加2万,这样就超过了3万美金的限制,那除了网上登记外,是否还需要前往外管局做增加额度的申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