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收到一笔水单,例如金额为10000美金,其中的8000美金是已经出口的货物尾款,并且一般贸易项下已经显示了该笔的收汇额度,但剩余的2000美金,为7月14后所签新合同的预付款,我已经对2000美金预付款对应的合同做了合同登记,请问在提款登记时,是否可以直接将这张10000美金的水单申报号登记上,在收汇金额处填写2000.这样可以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