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早上好!我公司这个月的出口退税有一本手册需要进行核销,在出具免税证明的时候,其手册的进口料件金额为-5,715,913.48元,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为-482,422.78元,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489,282.56元.我发现如果按平时的计算公式,后面两个金额并不对啊!是不是手册核销还会有另外的计算公式啊? 关于这个问题,我再补充,我公司的商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3%上升到现在大部为15%,少部份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