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一外商独资企业,专业生产服装。去年10月份在国内购置了一批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的缝纫机及相关零部件。原产于中国。现该企业的老板(白俄罗斯籍)拟把这些旧缝纫设备运到国外,以一般贸易出口。白俄罗斯对这批旧设备的进口无限制。经查HS码,部分旧设备监管条件为“B”,请咨询商检局是否受理旧设备的报检?如何报检? 我公司于2006年从台湾买进一台设备,现在想出口到另外国家,根据HS编码看,海关的监管条件是B,也就是需要到商检拉通关单的,请问拉这个旧设备出口的通关单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填写什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