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你回复我问题时说,不作价设备在当地国税局办理过备案的,就可以办理抵扣.可我发现你们在2009-9-2回复able 提问人时,却说:"后续税费不予抵扣或者归还企业."请问这是怎么理解呢? 老师,请问进口不作价设备所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可不可以进行抵扣?还有如何抵扣?是否与一般贸易进口缴纳的增值税一致呢? 老师,我司那批不作价设备还没有在外经那里批准,现在只是咨询阶段。那请问在国税如何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另外,国税局4小票采集软件是指什么? 另外,我还想问问,关于这些有没有哪些文件规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