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现在同深圳龙华一家兄弟公司进行设备结转,我公司为转入方,龙华进口时是通过减免税或不作价方式进口设备,而我司额度不够,采取一般贸易方式转入,请问可以吗?有没有法规规定?如果可以请问具体做法怎么操作?望老师能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