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公司提供国外船舶维修业务,因为我公司会提供一些国内采购的零部件给外籍船方。现想请问的是:此部份零部件是否也需像一般贸易一样将货物统一放在监管区进行查验?船舶进港后是否需要停泊在固定的泊位呢?海关针对此类报关是否有一些明文的规定以指导企业如何操作?烦老师费心给予指导。 如有问题也请电话联系确认公司目前详细的业务流程。 补充说明,我公司承接船舶维修的业务流程为:船舶到港后我方工程人员上船作业,公司自己并没有固定的造船或维修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