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额收汇核销业务,应采用何种方式报审? 老师您好!我一直有个疑问!!外汇管理局核销单核销(注一般贸易)有个+-5%额度的问题,企业工作人员为了能即时的核销一般都是,以超过银行收汇金额(水单),但也不超过水单的5%来足额核销。如果这样暂时企业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但是假如企业不办了,那么当企业核销单核销完毕,必定有相当一部分的水单多余,我想请问外管会如何处理这部分水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