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同一天接的单子,两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了同一个合同号码,我在报关的时候也没有注意,但是现在我在整理资料的时候才发现的。那这个退税上会不会有影响,应该怎么改?是不是要写下情况说明?备注:货已经出去了,报关也已经报了,就等核销单了。(急)还有个客户是这样的,签的时候是签了两个柜在同一个合同下,但是由于货完成的时间不同,分成了两次出运,我在报关资料上的合同号码也写成了同一个,这样的话退税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