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司2014年10月23日出口货物。正常应在90天内(2015年1月21日前收到货款),但最终收款日期是在2015年3月。未在外观系统登记延期收汇,请问需外管局现场申请,需要哪些材料?英文合同是否需要翻译成中文?谢谢
- 老师,你好。我公司2014年5月9日报关出口一笔,当时30天内未申报预计延期收款,现在8月26日还未收到款,预计9月3日能收到。因已超过90天,现在我还需要去办理现场申报么?
- A类企业超过90天延期收款为在网上报告,现在外管局人让做现场核查,让我们出具“企业报告”。企业报告有什么规定格式吗?因为财务疏忽了忘记在网上报告了,外管局会处罚吗?未及时报告的原因可以直接写是因为财务忘记了吗?谢谢
- 海关发送的依据是企业报关出口的数据,调整后出口额是否正常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那我实际当月是出报关了20万然后这些都是超过90天延期收款的,你说的调整后出口额是根基企业实际情况?我还是不太明白?我怎么操作会使数据有变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