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核实为A类企业,海关核实为B类企业,针对这种类型企业提问:1.货物进口90天内未付汇的是否需做延期付汇报告?2.该企业延期付汇报告是在监管系统上操做,还是去外汇局?3.该企业在监管系统如何做延期付汇报告,求具体操作流程?3.该企业可以自行打印报关单付汇联吗? A类企业报告:对30天以上的预收款进行报告。那在出口后,是否要删除报告?如果不删除报告,那出口后,该笔预收款报告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