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两款短裙面料都是70%涤25%粘胶5%氨纶 (针织布),A款拼了一截纱,B款是前片拼了二分之一的PU,对应的品名都是6104530090 合纤制针织短裙,可以将这两款合并成一个品名,并在申报要素款号中标名两个款号吗? 有两款外穿背心,一个是套头的,一个是全开襟的。成份都是100%POLYESTER ,针织非起绒面料。都归在 6110300096 可以吧?(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