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现有一票出口退税单据中,有多家不同地域供货商(已开票),在报关单中境内货源地一栏内填写其中一家所在地为境内货源地,但不是最高金额厂家所属在地,请问这样是否可以正常退税?若不能,需要怎么操作,是向国税递交情况说明,还是需退回海关递交更改货源地申请吗?又需要提供哪些单据?谢谢! 境内货源地,一定要是地级市吗?如果写了县或省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