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合同金额20万,1月12日已付10万并在外汇监测网上作预付货款报告,现2月20日货物已到企业,余款10万3月10日支付,请问这10万还要否在外汇监测网上作预付货款报告?提问者:anonymous 2014-03-24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余款10W是属于90内的正常付款,所以无需在监测系统做延期付款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谢谢!还请教:已付10万并在外汇监测网上作预付货款报告,货到后这已付10万还要怎处理?要否核销?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