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于8.12号预付了一部分外汇,柜子的进口日期为2013-9-30, 剩下的部分于2014-1-3日全部支付。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没有在外管局的网站上面做延期,想请问一下是不是需要去现场做延期报告,需要带哪些资料?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