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去年9月份有一个单子,境内货源地是宁波,增值税发票也有宁波工厂开具,但是由于单证人员失误,把境内货源地写成了杭州。 现在收到国税的通知,说此单子,因为境内货源地和增值税发票所开地不一致,不能退税。请问有否被补救的办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