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1月和3月分别报关进口了一批货物,由于资金紧张,在支付了部分货款后,与供应商商议延长了付款期限。但是忘记做延期付汇登记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是否会受到多少处罚? 你好!我司去年进口一单忘记在系统做延期付汇,近期会去银行付款。请问这种情况一定要去做现场报告吗?没有去做现场报告对企业有影响吗?2012年8月前,我司进口延期付汇金额大约20万美金,2012年8月后做进口延期付汇大约3万美金,忘记做登记那单金额有2万美金;每年出口金额大约100多万美金;各项指标正常。请问这单2万美金未做延期付汇的直接到银行付款,不再去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