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企业收汇是以收抵支的,按监测系统计算出口收汇率=收汇额/(出口额-进口额)是否正确?如:出口额为692.47万美元、进口为346.85、收汇为260.69则:1、出口收汇率=260.69/(692.47-346.85)=75.43%2、还是出口收汇率=260.69/692.47=34.65%如2、则有可能会达不到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0号文:第三条70%以上的标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