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6月份出口一批货物到韩国,但是因为质量问题,客户不愿意使用这批货物,要求我司重新补货,我司不收客户前,现在重新补的货物我司已经生产好,我想请问一下,重新补货出口的货物的报关单上,贸易方式应该怎么写?因为不收汇,肯定不能写一般贸易了?还有,在新的贸易方式下,我们还要向海关提供什么资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