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笔出口合同,分3次预收货款,我已做了合同登记和第一次提款登记,可是最近外商提出修改出口日期,将原出口日期推迟6个月,新的出口日期与我原来在第一次提款登记的时间超过了90天,我该怎样处理?如果一个合同项下有多个预计出口日期,外管局将以哪个出口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