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二月份退税申报时收齐前期单证,前期单证为2012年12月份出口的,发现有两单为C&F价,当时确认收入时未扣减运费,在这次收齐单证时冲减了运费,导致与增值税表中的销售收入有差额,请问这个差额在做账务处理时该怎么调整,分录该怎么做呢?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科目吗?谢谢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