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龙山你好: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45号”中(八)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适用范围。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只能是出口报关,进口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