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境内保税区外企业,本来是从意大利进口货物加工后出口到巴基斯坦,区内企业是意大利厂商的代理商,我们付汇给代理商。现由于进口再出口交货时间不够了,决定货物由意大利直接发往巴基斯坦,加工事宜我们与用户已沟通好。但货物付汇我们仍付至代理商,没有进口报关单是否可以付汇,需要凭哪些资料付汇。如果不可以付汇的话,我们应该按什么正确流程经营完这一笔业务。如果不能付汇,代理商不会通知意大利厂商把货物发给我们的用户,我们面临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