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是一个外贸公司,12月份出口了一批家具,报关单和增值税发票的品名是一致的,但是报关单是以件为单位(一件放4张椅子),但是工厂开给我们的发票是以张为单位,因此造成数量和单位都不一致,这个情况会影响退税吗?另外,工厂的增值税发票是2012年12月份开的,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认证该发票,现在准备开出口发票了,有什么补救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