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要出口四百多条梭织围巾,100%桑蚕丝,印花,尺寸为55CM*55CM,英文名称为100% SILK PRINTED SCARF,因为它的实际用途是围巾,不是手帕。我报关品名为:真丝方巾,HS编码6213909090,这样可以么?如果不可以,该怎么报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