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公司在9月份收到1笔预收货款(50%),当初是预计在2012年12月13日出口,现客户要求我们先出口一批货物,预计在这周天,但是剩下出口的货物数量和出口时间还不确定,那我公司现在该怎样做报告?还有预收货款报告调整次数有要求几次吗?分批报告后发现里面的一条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有问题,但是已经有一批出口了,那可以单独对有问题的那条报告进行调整吗?谢谢!
- 1、预收货款分批报告,报告金额应如何填写? 2. 预收报告做报告的时间,在收到预收货款多少天之内必须进行登记报告?3. 预收货款的预计出口日期有变动,是在船开之后的30天内可以进行报告修改 还是预收货款登记日30天之内?4. 如果我们的货款是在出口90天之内,也无预收货款的订单,是否只需要再电子口岸进行交单和数据报送,备齐所有的核销退税资料(跟以前资料一样) 就可以了。不想要在新系统中有任何的操作,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