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刚才的答复,延续刚才的问题,如果我10月份已出货一部份,这种情况还可以进行调整吗?对于分批出货的金额和具休的时间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实际上操作起来有些困难,有规定预收货款金额和出口金额要一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