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现在有一批进料(海外进料)原材料(末经加工)想销售海外,进口料件与出口料件不是同一家企业,不知道用哪种方式出口?是否直接可以用“进料料件复出”还是按“一般贸易”,先进行补税再出口,所以想知道“进料料件复出”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要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