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司注册地在上海,采购了外省某地工厂的产品,通过浙江省某外贸代理公司出口。已经报关出运,报关单上货源地为外省某地,发票开给外贸代理公司的时候,代理那边说货源地错误,应该为开票公司所在地。船已经开走了两个月了,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可以向浙江税务局解释从而避免修改报关单吗?如果修改报关单,需要多久?还能退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