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由于外汇局已经停止卖核销单了,刚好有笔款进来,但是没有核销单申报,等到改革后8月1号才申报,请问这笔汇款是应该纳入7月的收汇还是8月的呢?我查过总量指标里面,我7月份的收汇并没有纳入这一笔汇款 电子口岸里面已经没有“交单”模块了,请问报关单退回来还需要报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