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原公司A名称工商局6月10日变更核准成公司B以后,6月15日出口货物还是以原公司A名义出口,原公司A其他证件(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6月25日变更为公司B,海关注册证书/对外贸易备案表等是在6月30日变更的。其中原公司A变更为公司B以后 纳税人识别号/法人代表/海关注册号均未变更 请问7月份公司B退6月15日出口货物的退税 是否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