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购买的一批原材料,约USD9万,在境外购买,直接在境外交货。导致已付汇,但无货物入关。请问这种状况在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内该如何报告!?是做差额报告吗!?谢谢!!!! 1.我司有一笔货物,180天远期收汇,报告预计收汇日期为出口之后180天,客人提前汇款,可否2.我司有一笔货物,80%货款120天收汇,20%货款180天收汇,延期收款要分两笔报告吗? 我司于2011年11月17日预收一笔外汇,原没做预收汇登记,请问现需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做预收汇报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