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教一下关于延期收付汇报告的问题。打个比方说吧:我公司是A类企业,5月1号出口报关一批货,预计7月份可以收到货款,按正常情况是不需要在监测系统中做报告的,但又怕到时款收不到,甚至超过90天后才能收到,是不是我要先把报告做上去先呢?如果我做了报告是7月份,实际收款6月份就收到了,要不要做报告的调整?我的想法是90天内的延期是不需要报告的,和我做了报告但报告的时间跟收款的时间不是同一个月,但都是在90天内的,对实际的各项监测指标有没有影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