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当初与外商谈的是FOB价,但后来客户把运费及货款一起汇款,让我们帮忙联系货代,所以预收款中含有货款及运费部分,报关是按照FOB价。在做合同及提款登记的时,是否填写含运费的总金额?我个人认为只做货款部分的登记,但这样的话,外汇局会认为我们登记的金额与实际结汇金额不付。问题是包含运费的话,该如何做注销?是分开注销吗?货款部分做有关单注销,运费部分做无关单注销?还是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恳请老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