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有一票货去年年底出掉了,但由于是伊朗那边的,制裁问题,一直未收汇回来,3月份我也去外汇局作了延期情况说明,货款5月22日已收回来了,那我现在应该要去收支申报系统里录入吗?还是要在监测系统里报告呢?谢谢!! 老师好! 问(一):我司有二票货已在去年年底去货了,但货一直未收进,前面也已去外汇局作过情况说明了,估计过几天货款也回收回了,那我应该怎么报告呢? 问(二):我司现刚去一票货,是信用证的,货款预计下个月初收回,但我报关金额为45000美金,预收货款为50000美金。这种情况下,我要作差额报告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