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进口了一台减免税设备,因其中的一个部件出现故障导致整台设备无法运行,经协商,外商同意免费补偿有故障的部件。部件申报进口时,可否用“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贸易方式。如果不能,应以什么贸易方式申报?如果出现故障的部件既未退运出口,亦未补税,这次进口的部件是否应该照章征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