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2017年1月份预付一笔货款,外汇系统里当时登记的预计进口日期是2017年4月30日,现在要5月份才能进来,但外汇系统里忘记调整进口日期了,现在该怎么处理?谢谢! 我司在4月初预付货款,当时已在外汇管理系统里做了预付款登记,预计进口日期为5月30日,但实际在4月底即收到货物,请问需要对原有的预付款登记记录做什么更新么?另,关于预付款登记,在实际收到货物后,什么情况下需要对之前做的登记报告做更改或者删除,有什么操作时间的要求么?比如在预计收货日得30天前要做更新,否则需要到外汇管理局做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