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有一票实际成交单位是米,法定计量单位是KG,只能申报KG为报关单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其他的不能填写,我要求报关时把实际成交单位填写在了申报要素里面,这样会不会影响退税?如果是这样的,那出口发票开具的时候应该开KG还是米呢,是要求跟报关单对牢还是跟实际成交单位对牢? 你说的那个报关单填制要求是这样的没错,可是海关那边实际成交单位若不是法定第一第二计量单位,则无法显示在单位那行里面,只能在申报要素中体现,心里还是不确定会不会影响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