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某外贸公司合作,根据规定(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但我们和对方合同签的是在对方出口后2个月内付款,请问我公司是在货物称送的当天还是按确定的收款日期开票并确认收入?因货物质量等问题对方也只有在报关出口并向外商取得凭据后才让我们开发票过去他们报退税,所以开票日期和走货日期经常不一致,想知道到底按哪个日期确认纳税义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