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关于汽车零部件的申报海关总署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报明是否为成套散件及完整品的零部件编号。请问这里面一些概念如何理解?(“成套散件”、“零部件编号”、“完整品的零部件编号”、“整车的厂牌编号”)现有客户进口小轿车用的减震器,是整个成品进的,直接用于菲亚特车子上。对于这些概念不理解,请以说明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