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出口一笔货物,品名有两个,增值税发票一个装饰布,一个是涤纶布,用的HS 编码都是5407520091,可是报关时报的两个都是FABRIC,开装饰布的工厂是海宁的,开涤纶布的工厂是绍兴的,那我开的出口发票上的品名也都是FABRIC,只是米数和金额分开写了,这样影响退税吗? 我知道出口发票与报关单信息保持一致就不会影响退税,关键问题是报关单上写得是中文装饰布和涤纶布,而出口发票上写得是英文,两个都是FABRIC,这样会不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