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是每个合同项下收汇跟报关差额大的话才需要报告,但是看别人的提问,怎么是年度总差额100万内差5000要报告,少于100万美金出口额,有差额就要报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不是我这个月如出口金额21万美金,实际都是只收30%定金即7万,那我就要报告还有14万差额是因为余款还没收?但是余款的收汇不是超过90天才需要延期报告,没超过不需要报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