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监测系统中要求收汇30天后出口的都要做报告。假如我报告45天后出口,如我12月1收到钱,我报告预计1月15出口。但是我实际是1月10号或者1月30出口,这样我是不是又要重新修改这个出口日期?这个出口日期有没有一个范围,如在登记出口日期前后15天内是不需要修改,还是每笔都要填写跟实际出口日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