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试点企业,是不是从12月1日开始收汇结汇时已不受电子口岸中的收汇额度数额的限制?因为我现在进电子口岸“可收汇余额”仍可查到一般贸易可收汇余额,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等数据。如果我企业收到一笔预收货款20910美元,但电子口岸中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是2601.67美元,是不是不受这个额度的限制?是否可以直接结汇?结汇时要在收汇类型中写明是“预收货款”吗?这样可以直接结汇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