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有笔合同进口日期是2015.06.05,于2015.8.12做了延期付款现场报告,预计付汇日期为2015.12.30,我们现打算于2015.09月付汇,那我现在要怎么操作? 你好,我今天去当地外汇管理局说明未及时办理延期付汇的情况,老师答复我说,因为已经超过30天,系统已经锁定数据,无法再办理延期付汇。请问,我现在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老师,您好!超过进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天前的延期付汇,是否需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要提供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