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票进口货物,开信用证时,合同上只提供数量,没有单价及金额,但信用证上的金额是按市场价格临时定的,订的开证金额是192万美金,现银行也是将这个192万美金做为合同金额。现我报关单金额跟外商实际交单金额相差18万多一点,中间的差价会以退汇形式进来。请问我这个需要逐票报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