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的A公司和B公司,A公司是外贸公司,B是生产性企业(有自主出口权)。A和B都是独立 的,法人也不相同,A具有进出口权。B将所有生产的货物通过A出口,A只是一个空壳公司,所有业务都是B公司自己完成,包括报关,客户,业务都是由B完成。只是通过B的报关单和核销。当然结汇,退税都是由A完成。这都是真实的业务,只是借请问这种业务A公司属不属于四自三不见的判断。现我很想知道这种出口业务到底影不影响退税?请明确答复一下,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