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澳大利亚旅客要到北京居留1-3年,想要带一些奢侈品,请问该怎样征收关税? 1. 50瓶左右珍藏红酒,价值$70--$800,总价值5000美金左右。是按照海关编码征税还是按照超出合理自用范围,怎么计算应交税额?2.Gucci, Chanel 一些奢侈品包和衣物,有的是用过的,有的是新的。对于衣物和包包自用合理的数量范围是多少? 如果超出了怎么征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