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客户签定的合同中的预收货款为10940,现收到10920(其中20是国外银行扣款),即收汇水单上的金额为10920,请问我在做提款登记中的收汇金额应做10920,对吗?那下面的出口计划中的"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中应该写10940还是10920呢?如果写10940的话,未登记收汇中就会是-20,这样有没有关系呢?如果是10920的话,那我注销时应该注销哪个金额呢?希望帮忙解决一下,谢谢!